工作场合的噪声控制标准主要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指标》与《工作场合有害原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原因》等国家标准来确定。依据这类标准,国内对工作场合噪声的控制需要如下:
1. 工作地址8小时等效声级不应超越85分贝(A计权)。假如作业职员天天实质暴露时间少于8小时,则可依据实质接触时间按肯定比率折算,但最高允许接触限值不能超越115分贝。
2. 对于非连续性噪声或脉冲噪声,根据每次冲击的最大峰值低于140分贝的需要进行控制。同时,在评价工作场合的噪声风险时,还需要考虑噪声持续时间和频率分布等原因的影响。
3. 当作业环境中的噪声水平达到或超越80分贝(A)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工程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来减少噪声强度,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准则需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同时,还应按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准时发现并处置因长期暴露于高噪音环境中可能引起的职业病问题。
4. 除去上述硬性指标外,企业还需关注职员的心理感受,创造一个舒适、安静的工作环境,降低噪声对职工身心健康的影响。
以上就是关于工作场合噪声控制标准的有关信息。在实质操作中,各行业或许会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和需要,因此建议参考具体行业的指导文件或咨询有关专业人士获得更准确的指导。
相关文章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