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乡村大夫待遇补贴新政策及退休薪资待遇上调
据湖北卫计委消息,湖北十三五期间村卫生室和乡村大夫队伍建设进步的目的与任务确定,在保障乡村大夫待遇方面,除去落实补偿政策,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重点向乡村大夫倾斜以外,湖北还将健全乡村大夫养老政策。
《策略》指出,各地要依据地区医疗卫生资源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设置。各县级政府要切实履行政府主体责任,在中央和省给予每一个村卫生室5万元建设资金补助的基础上,严格根据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管理一体化标准,认真完成村卫生室的新建与改建任务,确保到2024年底,全省所有村卫生室全部达标;同时,引导和推进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统一规范管理。
《策略》明确,到2024年底,全省所有乡村大夫拥有医学类中专及以上学历,40岁以下乡村大夫高职及以上学历者达到60%,乡村大夫各方面合理待遇得到较好保障,基本达成乡村大夫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需要的乡村大夫队伍。为此,《策略》从加大管理、加大培训、保障村医合理待遇、打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规范等方面分别做了部署与安排。
在加大乡村大夫管理方面,我省将进一步严格乡村大夫执业准入,并打造退出机制。但凡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职员,都应拥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条件不拥有的区域,可允许具备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职员经获得乡村大夫执业证书后进入村卫生室执业。各地要打造乡村大夫到龄退出机制和考核不合格退出机制,年满60周岁,原则上不再进行执业注册;考核不合格的在岗乡村大夫,不能继续执业。
在加大乡村大夫培训方面,我省将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大对在岗乡村大夫的继续教育和职位培训。鼓励符合条件的村医进入中、高等医学院校同意医学学历教育;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中心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大夫进行规范化的职位培训。二是推行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重点推行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高职医学生培养,明确低服务6年以上年限。三是着力培养后备人才,打造后备人才培养规范和后备人才库;面向村卫生室推行助理全科大夫人才培养项目,培养高职起点的“3+2”执业助理医师;在全省部分高中职院校增设农村医学专业,为贫困区域村卫生室培养一批乡村大夫。
在保障乡村大夫待遇方面,除去落实补偿政策,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重点向乡村大夫倾斜以外,我省还将健全乡村大夫养老政策。各地在支持在岗乡村大夫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引导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大夫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具备乡村大夫资质、从事乡村大夫工作10年以上、到龄从村卫生室退出的村医,各地应结合实质拟定有关政策给予适合补助,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打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规范,是加大乡村大夫职业化管理的新举措。具体做法是在现行的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中,增设更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需要的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对考试合格者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限定在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工作,享受执业助理医师同等待遇,可以按规定参加执业医师考试。据统计,截至底,我省共有村卫生室卫生技术职员46881人,其中,执业医师6133人,仅占总数的13.08%。推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规范之后,我省乡村大夫的职业化程度将会得到有效提高,乡村大夫的职业进步前景也会愈加宽广。
《策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大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强化督导检查,将村卫生室和乡村大夫队伍建设纳入政府目的责任考核,拟定具体推行策略并扎实推进。



